问题:如果我离婚了,我必须给我的前任一部分退休金吗?
答:它不是自动的。
与流行的看法相反,“ 统一服务前配偶保护法案” (USFSPA)没有对离婚时的强制退休金进行划分。
该法案允许州立离婚法院根据该州的法律将军事退休工资视为军人的财产或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如果州法允许将平民退休金分为离婚,它通常也会允许军队离退休的薪酬分割)。
分割的数量将根据离婚获准的州的法律。
该法案还允许军方直接支付前配偶(如果法院命令退休支付部门),如果他们结婚超过10年,并且军事服务超过10年以上。 如果婚姻持续不到10年,或者夫妻的婚姻至少有10年的服务不重叠,法院仍然可以下令分配军人退休金,但军方不会直接向前配偶支付。 他们会支付该会员,并且会员将被要求向前配偶支付法院命令的金额(或者面对可能的藐视法庭费用)。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退休薪酬部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