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潜在更多书籍格式,更多图书收入
什么是子公司权利?
在书籍合同中 ,作者指定出版者有权以书籍形式出版他或她的作品(例如精装书)。 术语“附属权利”是指作者授予出版商除了主要格式以外的各种格式和适应性,对其书籍(“作品”)进行“再许可”的权利。
书籍合同概述了协议授予的附属权利,并概述了发行人(来自第三方许可人)向作者收取的分许可证费用的百分比。
子公司权利是本书出版商和作者的重要辅助收入来源。 图书出版社的“子权利”部门负责向将利用它们的各方出售附属权利 - 例如,预订俱乐部,有声读物出版商,外国出版商,电影制片人等。许多子权利销售在全年主要图书出版业贸易展览会。
子公司权利的例子
与讲故事的格式和平台一样,附属权的类型也有很多种。 以下是书籍合同中授予的最常见的附属权利示例:
- 第一序列:第一序列权是指在书籍出版之前 ,在报纸,杂志或其他期刊中使用本书的内容进行序列化,缩合,摘录,摘要等内容。 第一期连续出版物对于出版一本热门或有争议的非小说类书籍可能很重要,并可帮助为本书创造出版前营销“嗡嗡声”,以吸引读者在购物时购买它。
- 第二序列:第二序列权是指在书籍形式出版之后 ,在书报,杂志或其他期刊中使用本书的内容进行序列化,缩合,摘录,摘要等。
- Book Club:这是指由订阅图书俱乐部(例如Book of the Month Club)购买的权利,它向订阅者提供低价图书。 根据协议,图书俱乐部可能会直接购买该书或购买重印本书版本的权利。
- 权限:这是指重印本书的一章或一部分(例如在教科书或其他出版物中)的权利。
- 贸易或大众市场平装:如果原始作品以精装形式出版,出版商通常会出售平装版本的版权。
- 其他图书出版物:指特定用途和市场的不同版本。 例如,大型版本,邮购版本,高级版本,教科书或书展版。
- 翻译:例如,翻译权可能由希望以本地语言出版该书的外国出版商购买。
- 电子书:此子权利通常包括在任何或所有数字媒体上存储和检索书籍的文本和视觉效果。
- 录音: 有声读物和有声读物行业 。
- 纸制品:某些书籍内容适用于记事卡,日历,期刊等。
- 商业和商品化:书中的热门书籍人物或其他元素有时可用于T恤或其他衣物,玩具,杯子等。
- 表演:有时偶尔称为“戏剧性权利”或“电影和电视的权利”,这些权利戏剧化或适应电视,广播,戏剧剧院,音乐剧,电影或视频的作品。 这些权利通常是为作者(而不是出版社)保留的,并且通常由专门从事戏剧性权利的二级代理人进行谈判。
不是很多年以前,电子书籍并不是作为一种格式存在的,所以可以想象,新的格式将出现在次级版权销售中。 因此,要非常小心,避免与附属权利条款签订合同,这些条款似乎过于宽泛或包含范围,例如“以现在已知或以后开发的任何格式”。您不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可能有利可图的权利。 说到利润丰厚的...
子公司权利支付给作者多少钱?
对于一本流行的书籍,次版权销售可以加起来,尽管最好是调节预期(阅读更多关于出售书籍电影版权的例子 )。 费率取决于授予的权利,但一般而言,作者应该获得至少50%的分许可权利。 请注意,一个文学代理人可能能够谈判更好的条款或保留您的样板合同授予的某些附属权利。
免责声明:您不应该将此文章视为法律建议的替代品。 在谈判书籍合同时,应寻求文学代理人或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