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如何做出区分以及它对税收的意义
以作者的身份赚钱并不容易 ,甚至畅销书作者都建议你不要放弃你的日常工作 。 尽管许多人对写作充满热情,渴望以此为生,但并不是每个书籍作者都可以声称自己是专业人士 - “为了获利” - 在国税局的最重要的眼中。
这里有一些指导原则。
Hobbyist与Pro的作者
国税局对独资经营者(和所有其他业余爱好者)之间的界限进行了批判性区分,他们在职业上使用他们的工艺而不是依靠他们的写作来谋生。
如果您的写作至少在过去五个纳税年度中的三个(包括当年)获利,那么您被认为是专业人士。 如果您的图书创作未被证明是营利性的努力,则您的书面损失可能不会用于抵消其他收入(即,如果您无法证明自己是专业人士,则允许的扣减不能超过该活动的总收入。)
当然,许多自行出版的书籍作者想要获得利润并成为专业人士(如唐娜法萨诺 ),但不是每个人都会。 出于这个原因,写作是国税局认为值得深入审查的职业之一,因为他们潜在的追求和吸引力,作为avocations而不是职业。
(其他包括马和狗养殖,游艇租赁,飞机租赁,赌博,摄影,钓鱼,农业,集邮和保龄球)。
作者的爱好损失规则
从本质上讲,非正式的“爱好损失法则”将业余爱好者与专业人士分开。 除了5年的利润外,以下因素(来自美国国税局的注释)可能会进一步帮助您确定您的写作是否可能被视为“营利”或作为一种爱好在眼中政府(1):
- “写入你的文章的时间和精力是否表明有意赚取利润?” 一份全职的公司日工作要求您承诺35小时或更长时间 - 在考虑您的“专业作家”时间索赔时需要考虑。 (如果你想听一位长期专业作家如何度过她的时光,请阅读这位作家生平对吉娜巴雷卡的采访)。
- “你依靠这项活动的收入吗?” 这里要切实可行:如果你的租金是每月1000美元,而且过去两年你的电子书版税收入的总收入在同一时期徘徊在25美元左右,那么你不会合法地声称你依赖那笔收入。
- “如果有损失,是由于你无法控制的情况,还是发生在企业的启动阶段?” 问题的前一部分可能被解释为:如果不是因为书市中的因素,你有可能获利吗? 如果你是一个“创业”的作家,而不是业余爱好者,那么你有几年的时间才能获得利润(见下文)。
- “您是否改变了运营方式以提高盈利能力?” 换句话说,在你的写作方面,如果你的利润低于你想要的水平,你是否像商人一样思考,并试图通过改变你的经营方式来提高收入? 也许这意味着花钱创建一个多作者的博客 ,或者支付某人来创建内容营销计划 ,或者通过尝试为博客获得赞助商来增加收入。
- “您是否具备将这项活动作为一项成功业务进行开展所需的知识?” 作为一名专业书籍作者,就像经营任何业务一样,是复杂而富有挑战性的。 您对运营该业务了解多少? 你是否像企业一样运营它,保存记录,关注盈利能力?
- “你过去是否从类似的活动中获利?” 如果你有一本成功的书 - 甚至是一系列付费出版物 - 这是预测你是专业人士。
- “你的写作在几年内会获利吗?” 国税局正在寻找持续的活动和利润,以显示你是一个专业人士而不是业余的涉足者。
当然,今天的爱好者可以成为未来的专业人员。 如果你真的渴望成为一名专业的书籍作者,但并不能完全削减IRS的定义,那么请记住。
继续写下你的写作,并记住你需要发展成为“专业人士”的因素。
详细了解税收和书籍作者 ,包括自行出版作者的销售税事实。
免责声明:本文旨在深入了解可能适用于作者的税务信息,并为读者提供一个切入点,以便他们自己可以进一步研究。 虽然尽力确保本文中的信息在撰写时是准确的,但图书出版网站指南是一位作家 - 而不是税务专家。 因此,任何提交税款的人都应该咨询合格的税务编制人员以获取更新的税法,并进一步了解这些规则如何适用于个人税务情况。
以下是关于本文提到的主题的具体IRS资源,以便于研究个人税务事宜。
(1)“国内税收法规”第183条(非盈利活动),如FS-2008-23中所述
(2)美国国税局出版物970 - 教育的税收优惠
注意:本文中包含的一般信息不得用于避免IRS可能征收的任何税收处罚(关于具体条款请参阅“国库通告”230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