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据UCMJ提交第138条投诉

第138条是“ 统一军事法典”(UCMJ)规定的最有力的权利之一,但它是军事人员最不知道和最少使用的权利之一。 根据UCMJ第138条,“任何认为自己(或她)的指挥官受委屈的武装部队成员”可要求赔偿。 如果这种补救措施被拒绝,可能会提出投诉,而上级官员必须“审查投诉”。

“统一军事法典”(UCMJ)第138条规定,武装部队的每个成员都有权投诉他或她的指挥官受到了委屈。 这项权利甚至可以延伸至受到UCMJ 培训的非工作岗位上。

适用于根据第一百三十八条处理的事宜包括指挥官的酌情行为或不作为对个人造成不利影响,并且是:

申诉程序

在所称错误的90天内(空军180天),该成员向被指控犯错的指挥官提交书面投诉和证据。 对于第138条的申诉,没有具体的书面形式,但是应该采用正常的军事格式,并且应该明确表示这是根据“军事司法统一法”第138条规定的投诉。

如果指挥官拒绝提供所要求的救济,成员可以将指控连同指挥官的回应一起提交给任何上级委托官员,该官员被授权将该指控转交给行使一般法院 - 军事集会管理局(GCMCA)指挥官正在抱怨。 该官员可附上其他相关的文件证据并对证人或证据的可用性发表评论,但不得评论投诉的实质。

特别说明:第138条明确规定,投诉可以发给上级委托人。 然而,只有 空军 规定允许投诉人在提出投诉时绕过他们的指挥链。 陆军要求将投诉提交给“投诉人的直接上级委托人”。 海军或海军陆战队的投诉必须通过包括被访者在内的指挥系统提交。“ 在达到一般的军事法庭召集权之前,“接受投诉的中间人员”可以“对投诉的实质进行评论,向文件中添加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如果授权这样做,则给予补救。” 在空军中,投诉人可以“直接或通过任何上级委托人提交申诉”,直接向军事法院一般性的召集机构提出申诉。

GCMCA的责任

第138条投诉程序范围以外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