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事行为守则

第3条

第三条

如果我被抓住了,我会继续用一切手段抵制。 我会尽全力逃避并帮助他人逃离。 我不会接受敌人的假释或特殊恩惠。

说明

俘获的不幸并不能减轻武装部队成员继续以所有可用手段抵抗敌方利用的责任。 与日内瓦公约相反,美国军队自1949年以来一直与之交战的敌人将战俘大院视为战场的延伸。

战俘必须为这个事实做好准备。

敌人利用各种手段来利用战俘进行宣传,或者无视日内瓦公约获取军事信息。 CoC要求对捕获者的开采努力予以抵制。 过去,美国的敌人利用身心骚扰,普遍虐待,酷刑,医疗忽视和对战俘的政治灌输。

敌人试图诱使战俘接受没有给予其他战俘的特殊恩惠或特权,以换取敌人所期望的声明或信息,或者战俘不愿逃跑。

战俘不得以牺牲其他战俘为代价来寻求特权或接受特殊待遇。

“日内瓦公约”承认,战俘国家的条例可能会强制逃跑,战俘可能试图逃跑。 在高级军人和战俘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下,战俘必须随时准备好利用逃生机会。

在共同拘留期间,必须考虑留守战俘的福利。 一个战俘必须“认为逃跑”,如果能够这样做就必须试图逃跑,并且必须协助他人逃跑。

日内瓦公约授权仅在战俘国家授权的范围内释放战俘,并禁止强迫战俘接受假释。

假释协议是一种承诺,即考虑到特殊特权,例如释放囚禁或减少克制,POW使捕获者能够履行规定的条件,例如不携带武器或不逃避。 美国不授权任何兵役成员签署或签署任何此类假释协议。

什么军人需要知道

具体来说,服务成员应该:

医务人员和牧师的特殊规定

根据日内瓦公约,专门从事军队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和落入敌人手中的牧师是“留职人员”,不是战俘。 日内瓦公约要求敌方允许这些人继续履行医疗或宗教职责,最好是为自己国家的战俘服务。 当这些“留职人员”的服务不再需要这些职责时,敌人有义务将他们归还给自己的部队。

落入敌人手中的军队医务人员和牧师必须维护他们作为“留职人员”的权利,为战俘的利益履行其医疗和宗教义务,并且必须抓住一切机会这样做。

如果绑架者允许医务人员和牧师为POW社区的福利履行其专业职能,则特殊范围授权CoC下的这些人员,因为它适用于逃跑。

作为个人,只要敌人将他们视为“留职人员”,医务人员和牧师就没有义务逃脱或积极帮助他人逃跑。 美国自1949年日内瓦公约首次缔结以来的经验反映了美国人员对俘虏遵守这些规定的限制。 美国的医疗和牧师人员必须准备被视为其他战俘。

如果绑架者不允许医务人员和牧师履行其职业职能,那么他们在所有其他战俘中的职责与其在CoC下的职责相同。 在任何情况下,医疗人员和牧师都不得擅自裁定授予任何有损战俘或美国利益的行为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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