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警务的历史

治安早期 ,个人公民主要负责维持法律和秩序。 那些担任和平警察和治安法官的人是这样自愿的,并且通常不会为他们的服务付费。 希尔·里夫斯或警长全职受雇监督英格兰郡及其殖民地县的执法活动。

几个世纪以来,这些做法在世界各地的警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于松散的社会控制体系在几个世纪内工作得相当好,特别是在更多的农村和人口较少的地区。 然而,1700年代末和19世纪初在美国和英国的主要城市发生了人口爆炸。 暴乱和内乱是常见的现象,而且越来越明显的是,需要一种更持久和更专业的执法形式来执行政府的官方权威。

现代警务的开始

哲学家,社会学家以及包括法律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和他的助手在内的新近发展的犯罪学领域的学者开始呼吁建立一支集中的警察队伍来保护公民并维持秩序。 也许最有力的倡导专业警察部队的是罗伯特皮尔爵士,一位在1820年代担任联合王国内政大臣的议会部长。

1829年,皮尔在伦敦建立了大都会警察局。 随着伦敦警察部队的成立,皮尔被犯罪学家和历史学家广泛认为是现代警务之父。 为了纪念他的名字,罗伯特,英国警察仍然亲切地称为“Bobbies”。

早期公开反对警察部队

中央集权,专业警察的概念最初是一种艰难的销售,并遭遇了巨大的阻力。 公众担心警察部队基本上会成为军队的另一支部队。 因此,可以理解的是,不愿同意被许多人认为是占领军的人所控制。

为了克服这种反对,皮尔以建立一个警察部队应该组成的框架以及一个优秀的警察应该如何行事而闻名。 虽然有关于他是否以任何形式清楚列举他的想法的争论,但人们普遍认为,他创造了今日被认为是治安主要原则

警务原则:警务的原因与方法

正如他们经常所称的那样,“Peelian原则”坚持认为:

获得公众对警察的支持

皮尔的努力在解决公众的恐惧和担忧方面非常有效。 除了警务原则外,皮尔及其支持者还采取其他措施,确保职业警察和军队之间有明确的区别。 与皇家军队的鲜红相比,警察穿着蓝色制服。 他们被禁止携带枪支,并且在任何时候维持公众信任的重要性都给该部队成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美国警察的演变

现代警察部队的这一概念很快就走向了美国,尽管它的实施方式与伦敦完全不同。 在下一个世纪及以后,警察的概念在美国演变为爵士的原则和思想。 罗伯特·皮尔和他的追随者由全球的执法专业人员和官员和犯罪学家的投入一起阐述。

现代警务人员的职业机会

主要归功于罗伯特皮尔爵士等人的努力, 犯罪学领域已经大大扩展,为新的创新铺平了道路,为执法和刑事司法领域的职业生涯提供了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