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应用这一规则的错误认识比比皆是
幸存的儿童细节
请记住,幸存者条款与服务相关的死亡直接相关。
仅有的一个人是独生子或独生子的事实不符合他的考虑; 他必须是因服兵役而死的人的幸存者。
法律规定,任何父母或兄弟姐妹在行动中遇害,死亡的人都可享有和平时期的豁免权,死于执行任务,或因美国军队服役期间发生疾病或受伤而死亡。
还包括因武装部队服役而父母或兄弟姐妹处于俘获或失踪状态的人员。 这被称为“幸存的儿子或兄弟”规定。 一个男人不必是唯一存活的儿子才能获得资格; 如果一个家庭中有四个儿子并且有一个死亡,其余三个儿子将有资格获得尚存的儿子或兄弟身份。
幸存的儿子或兄弟规定仅适用于和平时期。 它不适用于国会宣布的战争或国家紧急情况。
幸存儿童规则下的军事放电
除和平时期的延期草案外,国防部还授权向父母或一个或多个儿子或女儿所在的家庭中的任何儿子或女儿进行治疗:
- 在美国军队服役期间因伤口,意外事故或疾病而死亡或已死亡
- 处于捕获状态或失踪状态
- 由退伍军人事务部或其中一个军事部门确定的永久性100%与服务有关的残疾(包括100%的精神残疾),并且由于残疾而没有获得有偿就业
这种自愿分离不适用于战争期间或国会宣布的国家紧急情况。 它也不适用于委托的军官或准尉,除非他们被非自愿地编入武装部队 。
此外,服务人员在收到存活幸存者家属的伤亡通知后,应当被视为放弃,重新入境或自愿延长其现役期限的服务人员被视为放弃了作为幸存者的分居权利儿子或女儿。
如果成员放弃了作为未亡子女的分居权,可以随时要求恢复该状态。
存活的儿子或女儿的分配限制
除了能够要求解除义务外 ,唯一幸存的儿子和女儿可以免于非自愿部署或分配到战区。 但是,对于任务限制计划,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它适用于委托和准许人员以及征募成员。
然而,最大的区别在于,根据出院规定,入伍成员不一定是“唯一”存活的儿子或女儿才能申请出院。 然而,在转让政策下,必须是“唯一幸存的儿子或女儿”。
根据要求(或其成员的直系亲属的要求),唯一存活的儿子或女儿不得被指派参与通常涉及实战的任务或在成员可能遭受敌对火力的情况下执勤。 在 空军中 ,延期请求必须来自会员,而不是直系亲属。
会员可以放弃享受转让限制的权利,不管是根据会员本人的申请还是会员直系亲属的要求。
放弃唯一幸存的儿子身份
除非免除权利,否则“唯一幸存者”的军人将不会被分配到:
- 作战和敌对的消防区域
- 需要在敌对火区内进行旅行的职责
- 有战斗条件的命令,除非该区域的物理位置不在敌对火区的地理范围内
死亡或残疾是由服务危害直接造成的要求,并不要求家庭成员的死亡或残疾发生在战斗或指定的敌对火灾或即将发生的危险区域,但确实要求死亡是由责任线。
已经放弃单身幸存的儿子或女儿身份的成员可随时要求恢复该状态。 如果复职得到批准,会员将立即从敌方火灾区域或作战区域内的安全天堂撤走,直至重新分配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