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生存意愿的目的
近年来,由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全球监管机构一直在要求所谓的生存意愿由各种银行和金融机构制定。 对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生存意愿表示一个应急计划,如果该实体破产并需要关闭,出售和/或分解,那么该应急计划就在架子上。
这样一个计划经常讨论的一个方面是,它可能需要比主要的跨国金融机构经常使用的要简单得多的公司结构来减少税收和/或减轻监管负担。 如果是这样,重组金融机构以促进生存意愿可能会严重降低其盈利能力,从而限制其提供信贷的能力,或者也可能矛盾地减少其财务实力。
具有详细的生活意愿的含义
另一个讽刺的是, 评级机构已经开始表明,详细的生活意愿的存在可能会迫使公司的评级下调。
原因是,凭借生存意愿,监管机构在遇到严重的财务困难时可能容易让机构失败。 事实上,生活意愿的大部分理由是减少“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金融公司的发生率。
多德 - 弗兰克财政改革法案的通过
2010年多德 - 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规定,拥有超过500亿美元资产的银行控股公司必须准备生计,并向金融监管机构提交。
在通过的时候,超过100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受到影响。 美国一些在足迹有限的外国金融公司一直在寻求豁免,理由是根据它们的全球规模,它们不应被视为受法律约束。 美国最大的9家银行机构必须在2012年7月1日前提交生前遗嘱。这些银行包括:
- 摩根大通
- 花旗集团
- 高盛
- 摩根士丹利
- 美国银行
- 巴克莱
- 德意志银行
- 瑞士信贷
- 瑞银(UBS)
这些银行计划的摘要应该可供公众成员查阅。 这些生活意愿的亮点包括(根据“银行准备结束”,“ 华尔街日报” ,2012年6月26日):
- 计划必须每年更新一次。
- 监管机构可以要求更频繁的修订。
- 陷入困境的银行可能会被迫筹集更多资金或限制增长。
-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与美联储磋商后可以分拆陷入困境的银行。
较小的银行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交自己的遗嘱。
也称为:破产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应急计划或解决方案。
历史背景:如果贝尔斯登或雷曼兄弟在2008年破产之前就已经存在遗嘱,一些观察人士认为,他们的经营本可以有序地平息下去,而不会引发相应的全球性金融和经济危机。
特别是,被认为“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金融机构的增长没有造成基础广泛的金融和经济崩溃的风险,这导致了这些公司所谓的生存意愿概念作为旨在避免此类危机的管制举措在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