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军方没有义务接受某人
刑事法院判决令有人可以参加吗?
但是美国法院真的可以这么做吗? 刑事法院法官是否可以判处某人服兵役作为监禁的替代方法?
检察官可以强制某人加入军队作为刑事起诉的替代办法吗?
虽然法官或检察官可以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情(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法律范围内),但这并不意味着军事分支机构必须接受这些人,并且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
以下是各个分公司如何解决问题的方法:
- 军队 :陆军征兵条例601-210第4-8b条规定:任何“申请人,作为任何民事定罪或不利处置或任何其他理由通过民事或刑事法院的条件,被命令或受到暗示或征收入美国武装部队的判决不适用于入伍。“
- 空军:空军征兵规则,AETCI 36-2002,表1-1第7和第8行,使申请人不符合入伍条件,如果他们“解除了约束,或民事诉讼或在进入军队的情况下收费如果申请人没有服兵役,如果克制,民事诉讼或刑事指控将会恢复。 “
- 海军陆战队:海军陆战队招募条例MCO P1100.72B第3章第2节H部分第12段规定:“申请人不得以刑事起诉,起诉,监禁,假释,缓刑或其他惩罚性刑罚他们没有资格参加征兵活动,直到最初指定的句子完成为止。“
- 海岸警卫队:该分支的入伍禁令载于“海岸警卫队招聘手册”M1100.2D表2-A中,并简单地陈述为“根据可明确的事实确定入境不在时,可拒绝申请海岸警卫队的最大利益。“
海军和惩罚性句子
有趣的是,“海军征兵手册”COMNAVCRUITCOMINST 1130.8F似乎没有包含使这类申请人不符合入伍资格的具体规定。 但作为一个通用协议,海军不会接受申请人作为刑事起诉或另一种惩罚性刑罚的替代服务。
军人招募人员参与刑事诉讼
所有军队的招募条例都禁止招募者参与任何军事申请人的刑事诉讼。
在任何情况下,招聘人员都可能会与法庭当局进行民事诉讼,以代表未来的申请人进行干预或出庭。 民事诉讼被定义为等候审判,等待判决或有监督的有条件缓刑/假释。 不受此限制的限制。
以下是一些军人招募人员无法干预的例子:
- 代表任何申请人,招聘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庭或在感化或假释当局面前
- 与辩护律师或缓刑或假释官员的非正式对话必须局限于解释军方的招聘政策。
- 招聘人员可能不会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使不合格的申请人能够参加。 他们必须允许正常的民事诉讼过程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