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医学标准

取消,任用或归纳不合格问题

军事医学。

军队不允许有特定医疗条件的人员出于多种原因加入队伍,但主要是因为关心所有军人的安全。 通常在军人服役期间,有特殊需要的人在野外不能得到他们需要的照顾或治疗,这不仅对于病态服务人员而且对整个部队都是危险的。

许多无法获得医疗设施的部署都会发生,特别是在海军内部,而且在陆军,海军陆战队和空军的某些基地也是如此。

如果没有适当的治疗手段,精神或身体残疾者可能在部署期间无法完成工作,这些都只会成为武装部队的负担。

哪里可以找到关于不合格条件的信息

本文中的信息来自出版物DODD6130.3和DODI6130.4,其中提供了有关美国武装部队入门,征募,任用,保留以及相关政策和程序的所有体格健全标准的完整信息。

有关文件链接的完整信息,请参阅陆军法规DOD 6130.03。 陆军规则40-501中的信息直接来自国防部(DOD)指令6130.3“任用,征募和入职的物理标准”和国防部指令6130.4“物质标准的任用,征集,或在武装部队中进行诱导“。

所有不合格的医疗问题由军事入口处理站 (MEPS)决定,该处指导陆军规章40-501第2章使用武装部队(包括海岸警卫队)的所有分支机构的医疗资格。

医疗标准的原因

美国国防部医疗标准的目的是确保被征入美国武装部队的医务人员在入伍前和入伍过程中得到适当的评估,以确保个人以及其他部队成员的安全。

这些规则概述了军事人员必须没有可能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性疾病; 医疗条件或身体缺陷,需要过多的时间才能离开治疗或住院治疗的现役工作,或导致武装部队因医疗不适而分离; 医学上能够圆满完成培训; 医学适应不同的环境,不需要地理区域限制; 并且在医学上能够履行职责而不会对现有的缺陷或医疗条件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一名不符合任何这些要求的新兵将被视为医疗上不适合在美国武装部队服役,尽管针对服役人员精神或身体残疾的具体规定不断发展。

取消医疗条件

由于关于医疗条件丧失服务人员资格的协议不断变化,因此必须及时了解关于医疗服务标准的军事政策。

可以取消军队新兵或军人资格的主要医疗或身体缺陷如下: 如果您有以下任何条件或缺陷,请在征募之前检查医疗标准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