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入伍再培训计划

高级飞行员Julianne Showalter / Public Domain

即使他们是合格的,也不可能让所有新的空军新兵都获得他们想要的AFSC(工作)。 每个空军工作都有一个分配的“人员配备水平”,按职级划分。 换句话说,空军不断决定(每个工作)他们需要多少第一时间人员(通过高级飞行员的基本飞行员),有多少工作人员需要工作,有多少技术军士需要工作,有多少主军士长工作需要。

空军每年至少研究每个AFSC的人员配备水平,并将每个AFSC(按排名)评为“短缺”,这意味着没有足够的个人从事该职位,“平均”,这意味着该职位/职级的人员配置水平恰到好处,并且“超额”,这意味着该职位上有太多人在做这项工作。 如果第一期军队的人员配备水平(Airman Basic to Senior Airman)预计“短缺”,他们向空中教育和训练司令部(AETC)发出“要求”,轮流试图确保有人足够的培训席位,并反过来向空军招募处发放“插槽”。 对于NCO(第二次或随后的征募)的工作要求,可能会发布NCO自愿和非自愿再培训(稍后会更多)。

即使空军的工作被列为“长期短缺工作”,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即使合格,新工作也能招聘到新工作。

可用培训席位等因素发挥作用。 或者,这个工作可能总体上是“短缺”(因为它缺乏NCO),但在第一时间队伍中可能会有足够的人员。

此外,一些空军征聘的工作根本无法提供给第一任期的参加者。 一些例子是平等机会 ,或教育和培训,或特别调查办公室(OSI)。

空军招募人员传统上通过告知申请人没有得到他们的主要工作选择之一来解决这些问题,即在几年服务后可以重新培训。 进入空军重新培训计划。

对空军士兵进行再训练的规定是空军36-2626号课程 - “空军人员再培训计划”

空军征募再培训计划可分为三个主要领域:为已经(几乎)完成首次征兵阶段的第一期航空兵自愿再培训,称为CAREERS(代表“职业空军重订预订系统”), NCO再培训(适用于第二次及随后入伍的人员)和空军再培训资格(适用于第一人和后续入伍人员)。

第一期空军自愿再培训

被分配到一个CONUS(州)基地的第一期空军人员(四年入伍合同)有资格在他们完成35个月(不超过43个月)的兵役后自愿参加再培训。 一名为期六年的受聘人(分配给美国大学)可能会在完成59个月的服役后自愿重新训练。 对于分配到海外基地的第一代人,只要他们至少有35个月(四年入院)或者有至少35个月59个月(6年)的服务,在他们离开海外电台时(这样,经核准的申请人可以在他们向新的工作地点报到之前在途中重新训练)。

上述要求的唯一例外是那些志愿参加PararescueCombat Controller职业领域的志愿者。 这些人可以在33个月的服务期(四年有效期)或57个月的服务期(六年有效期)之后申请再培训。 这为个人提供了完成Pararescue PASTCombat Controller PAST的时间 ,并且需要医疗检查作为其重新培训申请的一部分。

作为一项“政策例外”,自愿参加救生,战斗控制员, SERE教练 ,任何机组AFSC和任何语言学家AFSC的志愿者可在24个月的服务期(四年受审)或36个月的服务期内提交再培训申请六年制)。

那些从事以下工作的人可以在服务24个月(四年有效期)或36个月(六年有效期)之后自愿重新培养成“横向专业”:安全部队,物理医学, 航空航天医疗服务外科服务诊断成像验光

例如,3P0X1- 安全部队部队可以在完成24个月的服务期(4年有效期)或36个月的服务期后(6年)自愿重新训练成3P0X1A(Dog Handler)或3P0X1B(发射范围指导员) enlistee)。

与NCO再培训计划不同的是,第一代人不必担任被认为可以重新培训的职业领域。 然而,如果他们想重新培养一个职业领域(他们的职位)是“平均”或“超额”,那么再培训的批准就不可能发生。 请记住,空军的目标是尝试和平衡每个职位的职业领域配员。 “鼓励”再培训申请人列出至少三个再培训选择。

再培训申请者必须符合他们希望重新培训的AFSC的资格标准ASVAB评分 ,医疗档案,安全许可等)。 不符合ASVAB分数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武装力量分级测试(与ASVAB测试相同,只是名称不同),尝试获得合格分数。 但是,警告如果选择这样做,为了重新培训的目的,最新的分数是重要的分数,而不是最高的分数。 所以,如果参加AFCT并且分数较低,那么他们的再培训资格将基于AFCT,而不是他们初次加入时所进行的原始ASVAB测试。

为了自愿接受再培训,申请人必须符合资格,并建议(由其指挥官)重新入伍。 此外,如果他们最近的EPR(入围绩效报告)评分低于“3”,则他们不符合自愿再培训的资格。 如果报告是“转介”(即包含某些贬损言论),则该个人不符合资格。 最后,必须(由其指挥官)推荐个人进行再训练。 指挥官必须在个人的再培训申请表上签署以下声明:“ 个人的态度,行为和记录表明再培训的成功概率,没有任何质量因素妨碍该人再培训。

一般来说,已经收到AFSC 征募红利的个人,只有在他们征募红利所基于的整个征募期内,才能重新接受培训。 如果他们被重新培训成有重新入伍奖金的AFSC,可以免除此项,但入伍奖金中的任何“未获得”部分将从新AFSC收到的任何重新入伍奖金中扣除。

被批准重新培训的人员必须将他们的入伍名额延长至原来的离职日期之后的23个月。 此外,在重新培训计划之后,他们必须至少有14个月的服务时间。

再培训申请人需要了解,申请空军短缺技能并不意味着自动批准。 如果再培训申请超过再培训配额的数量,空军将拒绝申请。

职业工作保留 。 希望重新入伍的第一批航空兵可能别无选择,只能自愿重新训练。 在预计“超额”工作的第一时间员工必须申请职业预订或CJR。 这意味着空军将严格控制允许重新参加这项工作的第一人员的数量。 个人提出了CJR的申请,并希望他们的名字在排除日期之前进入名单的首位。 如果他们的CJR没有出现,并且他们在分居之前至少还没有申请再训练,他们将被迫分开。 申请重新培训不会取消CJR申请。 因此,如果一名飞行员在原职业领域申请CJR并申请重新培训,如果他们在原来的工作中收到重新入职的时间,他们可以取消他们的重新培训申请。

NCO再培训计划

年度NCO再培训计划(NCORP)旨在将NFSC中的非军事官员(NCO)从显着过多的情况下转移到NCO短缺的AFSC中。 该计划由三个阶段组成:前两个阶段是自愿的,第三阶段是非自愿的。 空军参谋部决定再训练的目标。

第一阶段 。 空军每年发布一次通告,将这些AFSC列为重大过剩和短缺。 目标是让尽可能多的志愿者申请,以填补空军的要求。 本声明没有专门针对这个问题,只是要求志愿者重新培训显示为“过剩”的专业,显示为“短缺”。 (注意:您可以通过访问空军的再培训页面查看当前的过量和短缺清单)。

第二阶段 。 如果在第一阶段没有收到足够的申请,空军将实施第二阶段。 这个阶段是一个自愿阶段; 然而,所有适合非自愿再培训的符合资格的航空运营人都将被正式通知并鼓励申请。 换句话说,空军发出个别通知,告诉他们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自愿再培训他们选择的(短缺)职业领域的机会。 否则,如果没有收到足够的志愿者,可能会选择个人进行非自愿再培训,他们将不会选择新的AFSC。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再培训申请人都需要了解,申请空军短缺技能并不意味着自动批准。 如果再培训申请超过再培训配额的数量,空军将拒绝申请。

第三阶段 。 如果在自愿阶段没有满足对财政年度的再培训目标,空军将实施有选择性的再培训(非自愿)。 如果符合空军的最佳利益,那些拥有次要或附加AFSC短缺技能的航空兵将返回这些技能。 如果技能失衡仍然发生,空军参谋部将指示非自愿再训练进入选定的AFSC短缺状态。

如果选择个人进行非自愿再培训,并且他们拒绝获得重新培训所需的服务保留能力,则他们预计在当前预计的离职日期出院。

与第一次培训计划一样,培训人员必须符合他们希望重新培训的AFSC的资格标准ASVAB评分 ,医疗简介,安全许可等)。 不符合ASVAB分数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武装力量分级测试(与ASVAB测试相同,只是名称不同),尝试获得合格分数。 但是,警告如果选择这样做,为了重新培训的目的,最新的分数是重要的分数,而不是最高的分数。 所以,如果参加AFCT并且分数较低,那么他们的再培训资格将基于AFCT,而不是他们初次加入时所进行的原始ASVAB测试。

为了符合再培训的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资格,并建议(由其指挥官)重新入伍。 此外,如果他们最近的EPR(入围绩效报告)评分低于“3”,则他们不符合自愿再培训的资格。 如果报告是“转介”(即包含某些贬损言论),则该个人不符合资格。 最后,必须(由其指挥官)推荐个人进行再训练。 指挥官必须在个人的再培训申请表上签署以下声明:“ 个人的态度,行为和记录表明再培训的成功概率,没有任何质量因素妨碍该人再培训。

每个空军培训计划都有一个确定的CDA(受控责任分配)期限。 CDA的长度取决于培训计划的时间长短。 例如,空军已经建立了三年语言训练的CDA。 被考虑进行再培训的NCO必须拥有或能够获得(延期,重新入伍等),入伍时间足够长,在培训后有至少14个月的服务保留能力,或CDA(以较高者为准)。 高年级(HYT)限制适用。

不合格的空军再训练

空军入伍的人员被取消现有AFSC的资格,或者在培训计划中被取消资格的人员被分为一类或两类 - 由于原因而被取消资格,或因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取消资格。

空军的政策是保留和再训练那些已经证明能够成功完成训练并且过去的记录明确证明进一步投资合格的空军人员。

不符合原因 。 当不符合任何授予的AFSC(或培训学校)的要求时,航空人被归类为不合格的原因,而撤回AFSC(或未能接受培训)的基础是飞行员有条件或行动控制。 取消原因资格的例子包括由于行为失当,吸毒或吸食酒精而导致的安全许可丧失,培训进展不足(由于其控制的原因),不合规格的执行情况或导致AFSC撤销或培训学校失败的其他行为。

对于那些处于训练状态的人员,技术训练中队指挥官建议对于在其控制范围内被消除的空军人员进行分离或采取行政行动。 由于不当行为而被免除训练的退役军人不考虑再培训。 在这种情况下,指挥官将空军人员送回失败组织,采取行动(对于重新培训的人员)或进行卸责行动(对于PCS培训状态的人员)。

技术训练中队指挥官考虑有关个人消除的所有情况,以确定间隔是否合适。 如果指挥官没有发起分离,那么这位飞行员就要进行再培训。 当指挥官建议进一步训练或返回空军返回先前授予的技能时,指挥官将说明为什么不保证分离。 在这种情况下(飞行员因为原因被排除在训练之外),如果保留/重新训练被批准,那么个人不会选择在哪个领域重新训练。

如果选择重新培训,空军人员将重新接受AFSC训练,以符合他们(1)的要求,(2)在120天内有一个可用的开课日期,以及(3)课程长度不再超过8周(40学术日)。

对于第一任期的空军士兵而言,在高级任职年度(HYT)的18个月内,在军事情报局或第二任/职业空军的10个月内不需要再培训行动。 指挥官将酌情在当地利用这些飞行员​​。

不合格原因 。 对于不符合任何授予的AFSC专业资格的原因,航空员被归类为不合格,退出AFSC的基础是飞行员无法控制的条件或行为。 例如听力损失,有毒化学品暴露,导致AFSC停药的伤害,或由于空军人员无法控制的原因而未能进行训练等医疗条件。

不合格的飞行员可因其他原因申请分居代替再培训。

空军人员必须申请满足所有要求的AFSC,并在120天内开始上课。 鼓励航空兵至少列出三项AFSC选择。 如果空军不能批准这些选择,空军将根据空军的要求和个人的资格提供再训练的空军参谋部。

如果建议飞行员重新参加,则24至38个月的服务期限为4年的受雇人(48岁和62岁,为期6年的受聘人)将使用他们的CAREERS选项申请。

在技​​术培训课程中由于学习能力不足(不在其控制范围内)而被淘汰的人员不得要求再培训到需要相同或更高能力分数的AF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