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OL和Desertion

30天规则

30天规则

那么为什么这么多人混淆遗弃和AWOL? 这是因为服务管理部门在缺席30天后将缺席的成员分类为“逃兵”。

一旦成员不在场,每个军种都会将其成员的信息输入他们的DIP(离开者信息点)。 当时,这些服务机构采取了某些行动,例如停止会员的工资和津贴,并与家人联系,试图找到缺席的成员并说服他们返回单位。

在第30天,该成员“从单位掷骰子中丢弃”(意味着该单位可以用一个新人填补空位),并且在行政上被归类为“逃兵”。 此时,DIP-FB将电子信息输入FBI国家犯罪信息中心(NCIC)计算机中的“通缉人档案”中。

这意味着这些信息可供美国的每个执法机构使用,并且该成员将成为“通缉犯”,但可能会被任何警务人员逮捕。 美国法典第10篇第808节规定:

任何根据美国法律,国家,联邦,财产或哥伦比亚特区法律有权逮捕罪犯的公务员,都可以立即从武装部队中逮捕一名逃兵,并将他交给这些部队扣押。

DIP中心还将信息发送给国务院,然后取消该成员可能拥有的任何护照。

军方不一定需要等待整整30天,然后才能将缺席的成员分类为逃兵。 如果事实和情况显示会员有意永久离开(例如,如果他们留下一张纸条说他们永远不会返回),那么该会员可以立即归类为此类会员。

另外,如果他/她去过或留在外国,并且在外国,已经要求,申请或接受该国的任何类型的庇护或居留许可,他们立即被重新分类为逃兵。 其他因素,如该成员是否在等待处理其他军事犯罪时处分,或者该成员是否逃离军事监狱,也可能导致立即作为逃兵入级。

关于作为逃兵的行政分类最重要的因素是“举证责任”的转变。 如果一名在30天或更短时间内缺席的成员被军事法庭审判,则该成员意图远离军事控制的举证责任在于起诉。 为了支持有关逃避罪的裁决(副AWOL),控方必须证明(无可置疑),该成员意图永远与军方保持距离。

但是,一旦缺席者被行政宣布为逃兵,举证责任转移到辩护方。 法院可以假定该成员打算永久离开,除非辩方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表明该成员打算恢复军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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