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

1963年的“同工同酬法”

一个男人和一个为同一家公司工作的女人,都是同样的技术人员,并且应该有同样的责任,对吗? 这听起来像常识,特别是在21世纪。 并非所有人都同意这一点,所以我们制定了法律来确保同工同酬。

什么是同酬行为?

1963年的“同酬法”是对“ 公平劳工标准法”(FLSA)的修正案,禁止雇主根据性别支付不平等的工资。

在同一机构就业的男性和女性,工作基本相同,必须支付相同的工资。 “民权法案”第七章,“ 就业年龄歧视法”和“ 残疾美国人法”是保护雇员免受薪酬歧视的其他法律。

什么是“大致相同的工作?”

让我们来看一个法律将会考虑基本同等工作的例子:

Erica和Eric在同一天开始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他们都是近期拥有类似技能和经验的大学毕业生。 他们的工作基本相同,都不负责监督其他工人。 他们都在公司的主要办公室,但每个人都到全国各地的客户办公室。 雇用埃里卡和埃里克的公司必须向他们支付相同的工资,因为他们正在从事的工作在“同酬法”中被认为是“基本平等的工作”。

什么时候不平等支付好吗?

埃里卡和埃里克的雇主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平等支付? 他们的雇主可能会给埃里克和埃里卡不平等的工资,如果他们的工作基本上不平等,原因包括工作,责任和工作条件所需的努力和技能。

如果两名员工不在同一地点工作,他们的工作通常不会被视为基本平等,但这条规则也有例外。 一些地点虽然在物理上是分开的,但它们被视为同一机构的一部分,因此被视为基本平等。 其他可能导致不平等报酬的因素包括年资差异,工作质量或数量或优点。 以下是埃里卡和埃里克的雇主不需要一视同仁的情况:

如果你的老板不遵守同酬法案该怎么办?

雇主并不总是遵守1963年的“同工同酬法”或其他需要同工同酬的法律。 在2009财政年度,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收到942件有关工资歧视的投诉,其中包括指控雇主违反“同酬法”,“民权法案”第七编,“就业年龄歧视法”和残疾美国人法案(同工同酬法案:1997财政年度至2009财政年度。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如果您在工作或招聘过程中遇到薪酬歧视,请访问EEOC网站并阅读“ 就业歧视申报规则

资料来源: 1963年的“同工同酬法”。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