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保护和限制令

在民事司法制度中,当一方向法院申请保护另一人时,法官会发布“限制令”或“保护令”。 美国的军事司法制度有其自己的“限制令”,通常称为“军事保护令”,但它是官方的“自由条件”。

“军事法庭手册”(MCM)第304条允许指挥官在某些情况下施加“预审限制”。

预审约束是对犯罪处置之前和期间实施的人身自由的道德或身体限制。 预审约束可以由限制来代替逮捕,逮捕,禁闭或自由条件。

逮捕勒索的限制

代替逮捕的限制是通过口头或书面命令限制某人,指示该人保持在指定的限度内; 除非另有指示,受限制的人员在受到限制时应履行全面的军事职责。

逮捕

逮捕是指通过口头或书面命令限制某人,而不是作为惩罚,指挥该人保持在规定的限度内; 处于逮捕状态的人可能不需要履行全面的军事职责,例如指挥或监督人员,担任警卫或携带武器。 逮捕状态自动终止,当事人被下令逮捕或上级当局执行职务时,与逮捕状态不一致,但这并不妨碍要求被逮捕的人进行普通清洁或警察,或参加例行培训和职责。

坐月子

审前羁押是指根据主管当局的命令强加的身体上的限制,在处置犯罪之前剥夺一个人的自由。 禁闭是否得到授权有非常严格的限制。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预审监禁文章

自由条件

关于自由的条件是通过指令某人做或不做某些行为的命令实施的。

这些条件可以与其他形式的约束或分开施加。 “军事保护令”属于“自由条件”范畴。

与需要法官授予保护令或限制令的民事司法制度不同,在军队中,任何委任官员都可以对任何入伍成员施加自由条件。 只有成员所主管的权威指挥官才能对委托或授权官员施加自由条件。 对委员会或授权官员施加自由条件的权力不得转让。

但是,指挥官可委派手令军官,小型军士和非军官官员对指挥官的命令的入伍者的自由或受该指挥官的授权施加条件。 例如,指挥官将权力强加于自由条件的权力赋予其第一中士是很常见的。

当局不能随心所欲地对自由施加条件。 为了使保护令生效,必须有“合理的信念”:

以下是一些军事当局通常会对自由施加条件的例子: